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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院立案,开启司法便民、利民、为民新模式

发布时间:2017-05-26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中国法院新闻讯(邹海栋)即日起,凡属于阿克苏地区辖区内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、行政、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,不管案件属于辖区内哪个法院管辖,居住在拜城县的当事人均可以在拜城县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,由立案庭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在审判系统中进行录入上传,并移交给管辖法院,立案审查及管辖还是属于管辖法院,管辖法院在审判系统中审查,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入到诉讼程序正式立案,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审判系统中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,这就是在新疆各级法院试点的跨区域立案服务。

  跨院立案方便了当事人就近就快接受人民法院的诉讼引导,当事人通过家门口的法院递交诉讼材料,减少了当事人的交通成本和路途奔波,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。

  跨院立案是新疆高院在“两学一做”教育中开展“学讲话、转作风、促落实”专项活动中落实活动要求的具体体现,是深化诉讼服务工作,践行为民司法宗旨意识的重大举措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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